网评会批评某些网站在罗京逝世报道中的娱乐化倾向

2009-06-16 16:49    

北京网络新闻信息评议会2009年第二次评议公报

  2009年6月16日

  2009年6月16日下午,北京网络新闻信息评议会召开本年度第二次会议,对某些网站报道中央电视台著名播音员罗京同志病逝事件中表现出的娱乐化问题进行评议。

  评议会指出,罗京同志是一位深受亿万电视观众喜爱的优秀电视新闻播音员,他沉稳自信、大气的播音风格感染了改革开放后的一代中国人,给人们留下了难以磨灭的记忆。罗京同志因病逝世后,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李长春专门向中央电视台发去唁电,对罗京的26年播音活动给予高度评价,称他:“政治坚定,德艺双馨”。

  对于罗京的不幸早逝以及广大群众的惋惜心情,各类媒体都给予了高度关注,互联网媒体借助信息量大、表现形式丰富的优势更是把此事作为报道重点。从罗京6月5日病逝后的一周内,北京各类网站通过多种形式在显著位置进行报道,并开放网站互动功能让广大网友表达哀悼之情,总体上较好地把握了这一令人悲痛事件的报道方向和尺度。然而在6月11日罗京同志遗体告别仪式上,一些网站在现场的拍摄活动及事后图片报道中出现的娱乐化倾向,则违背了职业操守和报道准则,必须予以批评,提出警告。

  评议会指出,为满足广大电视观众沉痛悼念罗京同志、希望为他送行的要求,罗京同志的遗体告别仪式特别向公众开放,因此一些门户网站娱乐频道派出采编人员到现场进行报道。这些采编人员手持带有“娱乐频道”字样的话筒采访前来送行的群众、罗京的同事、甚至是罗京亲属,并在随后刊发的照片上打上明显的“娱乐频道”标识,在刊发的快讯中,使用“娱乐大视野”的题头,在快讯下刊发画面极不适宜的广告,有的照片中出现面带笑容等极不严肃的人物形象,更有甚者,在罗京亲属的照片上也打满“娱乐频道”的水印。遗体告别仪式本应是肃穆、庄重的,但网站娱乐频道为了突出自己的报道身份,推广频道形象,使用以上种种出格的做法,不仅破坏了现场凝重的气氛,是对死者尊严的不敬,更是对死者亲属和广大观众网友感情的严重伤害。这一不良报道倾向出现后,立刻引起网友的强烈不满和愤怒,一些网友在跟帖、论坛帖文和博客文章中质问:难道丧事也可以被娱乐吗?

  评议会指出,不少国家和地区的媒体组织,均对从业人员和媒体的职业操守和报道准则有明确具体的规定。尤其是对一些特定事件的报道,特别强调要顾及事件相关当事人的感受,要考虑报道内容对说明整个新闻事件是否必要,要考虑报道手法的社会影响。在罗京同志遗体告别仪式上,一些网站娱乐频道的不当做法和不良报道倾向,必须引起业界高度关注和警惕,通过对本次评议内容的举一反三,使业界的职业操守和专业素质不断提升,使报道的准则和手法不断得到规范。

  为此,本评议会特提出以下三项具体要求:一、当事网站应尽快组织娱乐频道所有从业人员进行一次职业道德和报道准则的学习,对此次暴露出来的问题进行认真反思;二、当事网站应对图片登载的准则进行补充和完善,从机制上保证在今后的报道中不再发生类似情况;三、当事网站应在本次评议会后7日内将有关整改的情况书面提交新闻评议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