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网络新闻信息评议会谴责博客不良行为

2007-12-28 16:30    

  2007年12月27日下午,北京网络新闻信息评议会召开本年度第六次会议,针对博客目前存在的问题进行评议。北京地区互联网站、网民与互联网管理部门的代表参加了此次评议。

  2002年,博客概念被引入中国互联网并得到快速发展,并一直延续着高速增长的态势。据两天前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发布的《2007年中国博客调查报告》,目前中国博客作者已达4700万,并出现文字、图片、音视频以及“微网志”等多种传播形态的博客。

  评议会指出,数量巨大的博客使互联网所传播的信息更加庞杂,从博客群体的主流看,大多数博客能够遵守相关法规和社会公德,自律行为。但也必须看到,少数博客利用这一“自媒体”、“私媒体”传播有害信息、故意制造事端、侵犯他人权益。这种状况若得不到有效地制止,势必危害博客整体声誉,威胁健康、文明、和谐的互联网传播环境。

  评议会指出,目前博客的不良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传播淫秽信息、发布虚假信息、故意制造事端、冒名开设博客、跟贴信息扰乱他人博客。评议会分析认为,造成上述情况的原因,一是少数博客作者疏于自律,缺乏社会责任感,甚至挑战社会信守和尊重的价值观道德观,肆意地展现假、恶、丑;二是由于竞争激烈,博客服务提供商出于流量、排名、盈利等压力,以“个人言论自行负责”为借口,对博客发表的内容疏于监管,更有甚者将低俗恶俗、哗众取宠的博客文章进行推荐,有意进行炒作。

  评议会要求,广大博主应认识到互联网上没有绝对的“言论自由”,从而自觉增强社会责任意识和公共道德意识,做到不传播色情淫秽信息、不发布虚假信息、不传播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信息。北京各博客服务提供商特别是北京网络媒体协会的成员单位从即日起应展开自查自纠,在网页显著位置对博客用户发出提示,请他们依据《北京网络媒体自律公约》的有关条款严格自律,同时对传播有害信息的博客采取措施,做到“博客用户违反服务协议的,博客服务提供者应当及时予以督促改正,直接删除相关违法和不良信息内容或停止为其提供博客服务。”

  在当天的评议会上,有关管理机构明确表态,对于严重违法违规的博客服务提供商和博客作者,将依法给予处理。